员工由于个人员工导致出勤不满当月满勤的2/3?
员工由于个人员工导致出勤不满当月满勤的2/3?那当月的保险费用公司可以要求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吗?这样做是否合法?什么意思,看不明白什么意思? 劳动者只要与用人关系存在劳动关系,社保缴纳是企业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回复 2楼 佳佳妮 的帖子
楼主的意思是如果员工由于自己的原因(如请事假)超过当月应出勤天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承担的社保部分让员工自行承担。 首次听说,这是公司的内部规定吗,估计是不合法的哦 三个字:不合法;再加三个字:不合情 这种做法有点搞笑~~根据制度扣相应的工资就可以了,何必搞这么复杂、纠结呢?~想多了容易作茧自缚!!! 本帖最后由 hogan_bj 于 2010-8-27 16:46 编辑
关键在于,楼主公司制度怎么规定的? 如无特殊规定,则应按照政府要求代为扣除社保个人缴交部分。
楼下请帮我补充用人单位有权代扣员工社保个人缴交部分的法律规定,谢谢! 回复 4楼 南极人 的帖子
比如说只上了五天班就辞职了,那公司只需要为员工缴纳这五天公司方面应缴的保险部分就OK了,员工个人部分及没上班这段时间公司负责的部分就员工自己交?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