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bo 发表于 2010-9-6 06:54:42

说实话,这个要看你们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如果关系好,睁一眼闭一眼就过去了,否则,就要按他们说的办的

知识女人 发表于 2010-9-7 09:16:44

通过很多方式可以避免个人的损失,但只可意会。

maryhuang 发表于 2010-9-7 09:54:32

这个只能说明你们公司的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太差!!!

lyl5357157 发表于 2010-9-8 18:06:58

应该是分开来算的,上个月所得就不应该归入这个月所得

渊谷 发表于 2010-9-9 20:05:56

我们只做过,做错部分补上月的。

文盲一般 发表于 2010-9-10 08:12:27

这我还真不清楚,不是搞财务的

吴中集团 发表于 2010-9-10 09:29:34

管理要合乎人性

尤其是衙门

气旋牛 发表于 2010-9-10 09:41:56

帐还是要财务算吧,这类避税的问题也太敏感了,但是怎么能合并一起扣税,员工肯定不能接受,补发工资已经不合理了,还要多扣钱,没人性啊

natureforce 发表于 2010-9-10 10:11:39

目前我们的做法是放在一起征税的,按照税务的要求应该也是这样的做法,分两种情况:
1、如果差额较少而没有导致个税征收标准发生变化的话,帐目应是平衡的,因为上个月少发了个税必然征收的也少了;
2、如果差额较大导致征税标准变化,个人帐目会受到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人可去税务部们申请补回,但手续巨烦琐,过很久才能拿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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