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
员工领取生育津贴之后,公司不再支付产假工资,是否符合法津规定(生育津贴高于员工正常上班时的工资)?从各地的生育保险规定来看,可以这么操作。但是网上又有很多“律师”回复不合法,到底是什么样的?
生育津贴实际就是单位上报的,是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员工领取生育津贴之后,公司不再支付产假工资。 “律师”回复不合法,难道员工生育期间拿双份工资才叫合法。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是同一个概念,
生育津贴是由于员工缴内了生育保险,在员工生产时由社保局直接支付给员工的生产津贴
产假工资是因为员工是生产理应享受当薪假期,由公司支付其产假工资,社保局通过公司账户根据员工所缴社保的基数确定其产假工资补贴给公司。
PS:地处江苏无锡。 单位向职工支付产假期的工资,然后社保以生育津贴的形式补贴单位 最后,公司还可能赚一笔{:4_111:} 回复 1楼 改头换面 的帖子
现在有几个律师是在劳动法上面专的???10个有9个是经济律师,只会追钱,对劳动法几乎一窍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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