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明顺
发表于 2010-9-20 10:10:58
在这里,有这么多人支持你呢··{:1_1:}楼主加油!
brave-heart
发表于 2010-9-20 10:19:53
决定不干了,就搜集好证据,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来啦
发表于 2010-9-20 14:21:37
要是有这样的上司对我,我早就动手了。而且闹的满城风雨,反正我已经不干了,不如以“死”杀人,也好让他得到惩罚。
猫猫雨
发表于 2010-9-20 14:40:22
这是什么上司啊,早点走了好。连起码的尊重都不懂,他妈没教好。
楼主别气了,狗咬你一口,你总不能咬狗一口吧~这样的公司不待也罢
中性思维
发表于 2010-9-20 14:55:55
想办法要赔偿金,就算公司不赔偿你,也要让同事们知道这个女人的本质,不要以德报怨要以直报怨。
玉梨
发表于 2010-9-20 22:28:35
回复 58楼 唸、流年 的帖子
要是我是男孩呢??呵呵,我知道了,谢谢
唸、流年
发表于 2010-9-21 00:10:04
回复 80楼 玉梨 的帖子
其实 你是不是男孩 还是女孩,都不重要了,我们心里也很清楚哦
最主要的是你说的那句:我知道了。这就足够咯~~~
海的气魄111
发表于 2010-9-21 09:59:09
回复 65楼 四眼仔David 的帖子
非常同意! 谢谢!
海的气魄111
发表于 2010-9-21 10:00:32
回复 72楼 kenny1977 的帖子
说的好! 真心感谢!
海的气魄111
发表于 2010-9-21 10:05:46
回复 69楼 江口荣芥 的帖子
当时我告诉她劳动法不允许哺乳期加班,她当时很不屑的回答是,“对不起!我不知道!我没看到哪写着?“ 我马上说,我现在马上给你找出来,之后我回到办公桌,用公司的OA发到她邮箱。之后,她生气的让我走了!其实,如果我硬要争取我的权益也可以,邮件就是证据!但。。。,带着对公司老总的感谢和尊敬,宁可自己承担!同意72楼的朋友! 本帖最后由 海的气魄111 于 2010-9-21 10: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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