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合同
就王女士的工作表现,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结合企业的管理制度,我认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复 1楼 zns 的帖子???这是哪个问题答案? 回复 2楼 我爱书 的帖子
9.19日在“最新话题”中看到的帖子,怎么现在找不到了呀?我再找找看吧!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回复 2楼 我爱书 的
不好意思,还是没找到。
内容大概意思是:王女士是一家公司管理财务的”宠儿“,经常迟到,早退, 而后又怀孕了,怀孕后更甚,企业准备辞退她,但她说怀孕期间企业辞退她是违法的......。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回复 5楼 zns 的帖子
呵呵,没关系,我来找吧,找到了我就直接建立链接了。 回复 6楼 我爱书 的帖子
谢谢啦!!! 回复 4楼 lixiaoxv 的帖子
接着点儿下巴......{:4_96:}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