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ns 发表于 2010-9-19 16:24:49

解除合同

就王女士的工作表现,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结合企业的管理制度,我认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爱书 发表于 2010-9-19 16:30:24

回复 1楼 zns 的帖子


    ???这是哪个问题答案?

zns 发表于 2010-9-20 09:10:15

回复 2楼 我爱书 的帖子

9.19日在“最新话题”中看到的帖子,怎么现在找不到了呀?我再找找看吧!
   

lixiaoxv 发表于 2010-9-20 09:13:32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zns 发表于 2010-9-20 09:56:54

回复 2楼 我爱书 的
   不好意思,还是没找到。
内容大概意思是:王女士是一家公司管理财务的”宠儿“,经常迟到,早退, 而后又怀孕了,怀孕后更甚,企业准备辞退她,但她说怀孕期间企业辞退她是违法的......。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我爱书 发表于 2010-9-20 09:58:10

回复 5楼 zns 的帖子


    呵呵,没关系,我来找吧,找到了我就直接建立链接了。

zns 发表于 2010-9-20 11:51:32

回复 6楼 我爱书 的帖子


    谢谢啦!!!

zns 发表于 2010-9-20 12:01:14

回复 4楼 lixiaoxv 的帖子

接着点儿下巴......{:4_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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