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mssd 发表于 2010-9-21 11:27:19

这样的话语对吗?

询关于劳动合同有关法律的事情,请大家看一下下面这句话:如员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或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立即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给予经济补偿。

请问这句话对吗?  这是公司员工手册上的一句话,需要员工签字确认的,但是我感觉这句话半对半不对的意思,首先违反法律而造成的解除劳动合同这个应该没什么异议,但是如果违反公司制度或规定,公司应该需要举出有力证据才行吧?  如果员工签字了,公司就会说你已经签字了,证明你接受了。

   这是人力总监定的,我把我的异议提出,她说她定的应该没问题,所以我想问问大家什么意思?

85zhen 发表于 2010-9-21 12:07:01

如员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行为,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不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改为这样,可能更易被子员工接受)

蹲着玩尿泥 发表于 2010-9-21 12:15:34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和实施条例里都是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完全可以照抄二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用人单位需要做的是对解除合同的规定作细化的定义和规定。
你们员工手册上这句话,写的太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
另外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就要解除劳动关系的,显然有问题。举例:闯红灯属于违法交通规则行为,也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规定上班时间是8点,员工某天八点零一分上班,用人单位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吗?

最后推荐你去看我的博文,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十一种方式。

lixiaoxv 发表于 2010-9-21 12:18:11

这不是下达通知书吗,通知书上签字并不代表解除书上签字吧,如果严重违纪,解除书也同样要双方签字才生效吧?

玉梨 发表于 2010-9-21 12: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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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_110:}

看花不语 发表于 2010-9-21 14:28:06

公司是可以就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上是支持的。但前提是公司必须要公示或有书面文件给到员工确认,哪些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快乐交友 发表于 2010-9-21 15:16:28

专业人士!

佟琳 发表于 2010-9-21 16:25:19

我們也是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就是下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領導講無論什麼要盡到告知義務,我按要求做了,但是地址不對(勞動合同上地址)被退回來了,電話聯系不上,這叫盡到告知義務嗎?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0-9-21 19:45:58

仅看其表述,就知道这个总监不靠普。

风中的蜡烛 发表于 2010-9-22 02:55:26

头虽然不靠谱,可毕竟管着咱,咱还是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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