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fy 发表于 2010-10-8 13:44:53

关于仲裁事项

提起劳动仲裁,是把赔偿要求写的越祥细越好,还是只写个总数好?

我爱书 发表于 2010-10-8 13:58:18

没有经历过,但个人以为还是分清的好,逐项列明。

nify 发表于 2010-10-8 14:08:21

谢谢。      

brigend 发表于 2010-10-8 14:51:16

没有特别规定,一般情况下建议逐项列明,以便仲裁员了解该项请求的相应规定,更易得到支持。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0-10-8 14:53:38

呵呵呵~~~这与你是不是想玩“一裁终局”有关。

nify 发表于 2010-10-8 15:11:51

回复 5楼 cowboykiki 的帖子


    肯请指教。

Irene023 发表于 2010-10-8 17:57:37

只要是劳动仲栽,都要一一列明,但不用写上公式;比例:什么什么费多少钱,什么什么金多少钱;合计是多少(阿拉百伯字与中文大写一起使用)。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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