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feng_1028 发表于 2010-10-9 17:26:07

不行不行不行

那一眼的瞬间 发表于 2010-10-12 16:18:18

既然高层已经决定了无法改变,但是我们可以变通执行:
公司可以设定一个工资范围,让用人部门在这个范围内核定工资:
例如:专员级的员工工资3000元/月到3500元/月之间,用人部门可以在这个范围内进行核定
另外根据部门主管的级别给予一定的核定权限,例如部门经理有最高5%的核定权限,主管有最高3%的权限...
呵呵个人意见

摩云1 发表于 2010-10-12 17:31:14

方法没有好不好,只有合不合适了。
如6楼所言,目前的关键是如何管控了,所以你要想想这个东东:
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想达到什么目的?
然后你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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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人资部是否可以把工资权下放到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