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的后续赔偿、安置
公司外业的员工在工作中被机器挤压经查是腰部受伤。公司未给员工办理社保等相关保险。目前公司已经付给相关检查和医药费用。医院检查也无大碍,需要静养1-2个月。请问: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员工修养期间 我们是需要给员工支付在职期间的工资。现在的问题是,员工没有办法自理,需要有人照顾,公司需要付生活护理费用 。请问,大家是怎么操作的?怎样确定生活护理费用的标准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这是条例中说的 员工现在就是只能躺着,不知道是完全不能自理还是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是不能自理等。谢谢了。越详细越好本帖最后由 融化的冰激凌 于 2010-10-9 14:48 编辑
问题:生活护理费如何确定?
答: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按三个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的内容,其中:
护理依赖
指工伤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
a)进食}
b) 翻身;
c)大、小便;
d)穿衣、洗漱;
e) 自主行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a)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b)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c)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根据上述内容进行评级。由于你公司未参加社保,相关费用需要你单位支付。
回复 2楼 闲梦江南梅熟日 的帖子
谢谢,学习了。
谢了!学习了。 “闲梦江南梅熟日”谢谢了。 谢啦,学到了{:4_78:} {:5_146:}原来是这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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