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很难 看当地政策吧,要是再东莞,是肯定得不到支持的! 首先是违反公司规定,再是没有相关的资料证明是请假,故公司是不会支付赔偿金的。 1、这种情况下有哪位同事敢给你侄子作证明啊?那他的小工还要不要啊?
2、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能胜诉吗?
3、在企业未准假的情况下擅自回家,企业按“旷工”处理是不会给予经济补偿金的。
在这种没有人性化的企业里工作只能说太不幸了!{:4_81:} 可以质疑的一是企业旷工三天辞退员工是否合理,二是企业的辞退操作流程是否规范 按常理是不能赔偿的,就看公司起初入职是否有引导学习制度并让入职者确认签字。
星期八你好~~
今天下午有人打我们公司全国服务热线咨询类是问题,也是因为急事请假没批就走了,回来就被以旷工为由解除了,不知道是不是你侄儿......
这个我觉得你侄儿还是有机会的~~
虽然,请假没批就离开,公司视为旷工无可厚非。但公司的规定是: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就算员工自动离职。---而对你侄子的处理是:以连续旷工三天为由开除。---那也就是说企业最终的解除理由是旷工三天,而且,是解除不是自动离职(除非事实不是我所述......)。
如此的话,按楼主陈述,公司的解除有机会因为缺乏证据成为违法解除。首先劳动合同法并没有赋予企业因员工旷工而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力,只是赋予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等解除的权力。如果公司的制度没有明确划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范围(没明确旷工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话,他的制度有漏洞,解除缺乏依据。 此外,若是说员工旷工算自动离职的话,员工也于国庆假期后回来并上了六天班了,公司位于此之前走相应的法律程序,快件送达自动离职通知书,也是企业的漏洞。自动离职一说将说不过去。 再次,再如星期八3、4点所说,公司制度是否经过工会确认及公示,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是否员工有阅读并签字。都有可能成为争议。
所以我觉得星期八侄子争取经济补偿或者复工还是有可能的......当然,如果事实不是如我所述的,那就真的什么都没了.....
企业别骂我...{:4_80:} 回复 13楼 小猪崽 的帖子
如果在东莞,我想员工回来,企业开心还来不及呢。。。。。。呵呵·~· 可以从规章制度制订的程序是否合法这个方向入手来考虑。
以广东为例,规章制度合法有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要求所有员工在规章制度上确认签名。
如果你确信没有在规章制度上签过名,那么用人单位一般比较难证明程序合法(最简单的办法都没有用,复杂的程序更不会用)。你可以以根本没有见过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双倍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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