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试用期的问题
试用期,如果公司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是不是不能解雇员工? 一个是不符合用工条件还有一种情况是员工犯了严重的错误,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没错,要法出明文吗。呵呵~~~ 1、书面证书他试用期不合格,哪些条件没有达到招聘时的要求。2、他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制度中明文规定将做辞退或开除处理。
如果以上两条都没有达到,要解雇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同意楼上的说法。 有两种情况可以解除:
1、如果可以证明无法达到岗位要求。
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在试用期内公司应有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书面证据材料,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时的岗位描述非常重要,有些要求在面试中是无法判断的只有进入试用了才能知道。 恩,按照劳动法是应该这么理解的. 不是不能解除,是不能以这个理由合法解除,否则有风险,会被判为是违法解除。
不能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还可以用合法解除之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试用期间考核不及格。或者直接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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