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别员工不肯签保密协议(无竞业限制)怎么办?
公司成立没多久,现在跟员工补签保密协议,只是普通的协议,不涉及到竞业限制内容,结果大部分员工都签了,一两个员工怎么也不签,说公司动机不纯,其实我们都没有想很多,只是把这个当一种程序性的工作来做,很郁闷。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不能强迫人家签,可是大部分人都签了,放任不管,怕其他员工有想法。
该员工的劳动合同都已经签过了,有一条内容就是说保密合同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之一,可以以这个为理由去说服他们吗?
这样的员工嘛,当作试用期不合格就可以了。
其实楼主,你们应该讲保密协议归入到合同内就好了,或者一定要分两份的,
要求一起签。 保公司机密,保员工饭碗!尽量说服 回复 2楼 Mark.Yao 的帖子
现在的问题是,该员工早已过了试用期,很头疼啊,公司这时候才想补签,难免被动,不知怎么办好? 是不是协义中哪个条款让人敏感了呀?只要不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还是比较好处理的嘛。换个角度想,我认为如果这个协议起不到约束员工的保密行为的,签来何用? 回复 5楼 亲宝宝 的帖子
保密协议在我看来其实是鸡肋,警示性大于约束性,只是遇到这种个案时让人很无奈 按这样说,保密条例还不如列入规章制度好了,这样比签协议好用,违返的员工还可以列入严重违返规章制度呢。多好!搞个协议没有实际的意义,还引起员工猜测,副面多过正面,能否考虑偶的建议?{:4_82:} 你签这种没实质性的协议有个屁用! 1.先看看有什么“密”可保;
2.看看是不是这些被要求签协议的员工可以接触到“秘密”。
要看你涉及签订的岗位是否会接触到公司的商业机密
同时你们也要有一个保密相关的制度,划定范围,什么类的岗位为涉密岗位,哪些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公司发文及文件也要分密级,采取积极的保密措施等等
不过作为员工来说,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是一项当然的义务,但是前提是所需要保守的内容可以称之为“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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