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wjthr
发表于 2010-11-22 11:19:35
对,自身努力达到了,时机自然来临,欲速则不达,先练基本功,待到成功日,再来争版主。
影儿84
发表于 2010-11-23 10:28:51
{:4_102:}{:4_78:}
萧然1983
发表于 2010-11-23 12:53:14
考虑了很久了 在木马和蝶舞的支持下 还是来申请一下 为大家服务!
hansenyi
发表于 2010-11-25 11:32:07
我关键是时间不够啊,否则,只要论坛需要的,也是愿意的。
wanghy0911
发表于 2010-11-25 14:21:06
:P旁观一下
支持一下
学习一下{:4_78:}
feeling331
发表于 2010-11-28 01:09:08
期待新鲜血液的注入!!
pourl
发表于 2010-11-30 23:03:56
{:4_96:} 赶紧顶一下 {:4_78:}
司马弓钦
发表于 2010-12-6 14:58:25
先说一声,我申请做员工关系和劳法区的版主,我qq是:1599375772。
otwukfip
发表于 2011-10-20 06:47:57
不错,盼望多发多少个像这样的贴子!
LiuLiu168
发表于 2011-10-20 07:05:06
支持!!{:5_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