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巧猫猫 发表于 2010-10-25 16:39:10

经常看到阿斌老师的帖子,未见其人,有时间也开展个线下论战{:4_96:}

蹲着玩尿泥 发表于 2010-10-25 16:42:32

名至实归。支持阿斌老师。

aitong 发表于 2010-10-25 18:17:15

谢谢分享,红包拿来{:4_102:}

周斌(阿斌) 发表于 2010-10-25 19:54:31

谢谢中人网,谢谢各位朋友。我这几年的确给报刊写了不少劳法方面的文章,都是普及型的,不是研究型的,不是论文。前些天华政的李凌云教授让我交一篇论文参加什么评选,名额很珍贵的,我说我一篇也没有,真的是没有,我没有写过一篇劳法方面的论文,主要是水平不够。当然我也为人家代写了很多评选职称用的所谓论文,那都是些灌水的东西,还不如看我的小品文。有人问我,你老是写还啊写的,稿费赚了不少吧,起先我老是辩解,说什么世道不公、人心不古、稿费太低,但是我很快发现我越说人家的表情越凝重:你不是为了赚稿费,又是为了什么呢?嗯?想升官?嗯?想出名?嗯?所以以后我也学乖了,就说自己多么爱赚稿费,大家也就释然了,甚至也很同情了:也不容易啊!今天班车上与人谈到台湾失踪的大陆游客,我就这单位组织旅游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与大家一起讨论得很热烈,请教了很多专家(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专家,只是一个撰稿人),他们都很愿意帮为我一起赚稿费!不过扪心自问: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写作?其实就是两个字:喜欢。看到我的文章对大家有点用处,真的很满足。郭德纲说,他就想招一个肯为相声玩命的徒弟。我也是一个为了写几篇小文章什么都舍得的人。我相信总会有人理解我的,比如中人网的朋友。所以要感谢大家! 本帖最后由 周斌(阿斌) 于 2010-10-25 19:56 编辑

本帖最后由 周斌(阿斌) 于 2010-10-25 20:02 编辑

菡萏 发表于 2010-10-25 20:41:15

{:4_101:}恭喜阿斌老师,期待在中人网和《上海劳动保障》杂志上看到更多阿斌老师的大作。

axinHR 发表于 2010-10-25 22:44:54

支持原创,强{:4_78:}阿斌老师!

亲宝宝 发表于 2010-10-25 22:49:01

阿斌老师好低调哦~我发现安爸多次在贴中提到您,甚至发贴的标题好像也提到您,就去翻您的贴子来看,果然,“阿斌出品,必属精品”哈哈。特权威!(因为偶平时爱看一些比较熟悉的人的贴子)希望您有空时也参与点评我们对其它同学的回复贴呀。呵呵。这样我们会觉得有您在身边,感觉真好!{:4_102:}

亲宝宝 发表于 2010-10-25 23:19:38

强烈建议阿斌老师、安安的爸爸能出一贴关于《公司法》学习的内容,相信HR们还是比较需要这方面的学习的!{:4_111:},希望老师们,论坛的版主们能考虑!{:4_101:}

风雨竹 发表于 2010-10-26 12:54:17

恭喜阿斌老师,在SO一下发的帖子重点学习一下!

陌上雪 发表于 2010-10-26 13:38:43

恭喜哦,佩服得很,拜读过很多,敬仰之心如滔滔江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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