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meng2004 发表于 2010-10-25 14:35:23

关于劳动合同续期签订问题

公司在2008年1月1日与员工甲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合同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但员工甲在2009年10月20日在公司工作已满10年,请问其合同签订问题该如何处理?

芒果吃饭 发表于 2010-10-25 14:55:55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xzll801205 发表于 2010-10-25 14:58:48

合同到期后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至少我们公司是这样的

pourl 发表于 2010-10-25 15:00:28

如果该员工在贵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且具备岗位胜任能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10-25 15:33:33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也就是说,目前该员工仍在合同期内,原合同继续履行即可(操作中建议支会员工相关问题)。待合同到期,只要员工提出续签或者同意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当然,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前提:告知员工有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权利)。---同时,合同到期,只要员工提出要求续约,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提出于终止劳动关系,即可以说员工拥有优先续约权。

min_ 发表于 2010-10-25 18:42:00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 ...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10-25 15:33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一直以为必须把合同的最后一天订为满10年的那一天,然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学习了。

所以按照楼主给的例子,10月21日至12月31日这段期间还是固定期限的。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则从11年1月1日开始生效。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10-26 00:54:41

回复 6楼 min_ 的帖子


    是啊,而且在这段时间内,若员工有任何符合合法解除的行为或条件出现的话(包括考核不合格等等劳动合同法赋予的条件),公司都可以解除员工的劳动关系,而不需顾虑什么连续在本公司工作满10年这个问题.

nify 发表于 2010-10-26 09:16:25

让该员工写个说明,是因员工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只有这么一个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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