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子精 发表于 2010-11-1 16:12:35

还是要避嫌比较好.

kongxiao74 发表于 2010-11-2 10:19:50

爱上一个人,恰好又是办公室的,啥子办法?

李利琳 发表于 2010-11-2 11:50:31

反    对。

ybhjack 发表于 2010-11-2 16:00:28

反对啊,早见晚见多累啊

亲果果 发表于 2010-11-2 19:25:00

《杜拉拉升职记》里面也有这样的故事,王伟最终离开!

一路向南 发表于 2010-11-2 20:35:08

影响不好,实在要在发展,就换工作吧

cmfu01 发表于 2010-11-3 09:40:59

我们公司规定,夫妻不允许在同一家子公司内工作,但是不禁止恋爱。我的小秘书就是被一个部门经理给摘走了,失去得力助手的同时也恭喜下。

alice小小 发表于 2010-11-3 10:40:21

我觉得最好不要 如果实在爱上了 一方就换工作
但是诚如上面所说 如果公司很大 应该无所谓的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您是否赞成办公室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