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jing@1020 发表于 2010-10-26 11:41:59

离职员工的最后月工资冻结是否为拖欠工资?

  某单位规定提出离职的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起其工资由财务冻结,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发放,此种规定是否为拖欠工资,违背法律规定?

悲情叟 发表于 2010-10-26 12:01:27

辞职日开始计算,如果跨发薪区间,视为拖欠,在同一计薪区间内就没有问题

nify 发表于 2010-10-26 12:38:30

超出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发放日就是拖欠,哪怕只是一天。至于离职补偿款在办结工作交结时支付,不支付的可以仲裁要求加倍支付赔偿金。

bj-hr 发表于 2010-10-26 13:23:08

如果不冻结,员工如有欠款或者有物品未归还的,如何处理呢

nify 发表于 2010-10-26 13:32:50

一码归一码,这是做事的基本准则。
你可以在制度或劳动合同中约定,办理交接的具体内容,拒不办理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要具体)。

不听话的雨 发表于 2010-10-26 13:45:40

同意三楼意见:“超出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发放日就是拖欠“,员工虽然提出离职,但是在他离职之日前,他都是公司的员工,应与其他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即按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发放日发薪水。员工如有欠款或者有物品未归还的,应在员工离职前签离职单的时候归还物品或欠款。另外,因为大部分企业都是当月发放下月薪水,所以员工还有欠款的,可以考虑在员工离职当月工资中扣除。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10-26 13:49:58

《工资支付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所以,按规定的话,就必须最晚在办理离职之日结清员工工资。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0-10-27 15:05:55

呵呵~~~还是要约定发放的,不然就是克扣了。想避免相关问题,应该薪酬设计上下功夫,而不是简单的压人家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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