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咖 发表于 2010-10-31 01:24:31

yiyi907 发表于 2010-10-31 12:17:19

同求答案!!!

积极 发表于 2010-10-31 13:37:58

必须是变更合同中包含的事项的,才能算劳动合同附件,比如以下内容: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等。
其他与合同内容无关的协议或者保证书可以另行保存,不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feeling331 发表于 2010-10-31 22:55:02

有法律效力。但是变更需要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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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劳动合同附件 有没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