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烟疏雨 发表于 2010-11-1 11:45:16

用人单位基本工资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合理吗?

大家好,我们单位工资结构是这样的,工资=基本工资+工龄补助+职务补贴+技术补贴等,员工整体工资还可以,我们当地最低工资是760元,但公司的工资表上基本工资才450元,加上其他补贴工资,员工发到手2000元左右,我请教大家,公司这个基本工资450合法吗?

陌上雪 发表于 2010-11-1 12:26:42

其实算到个人收入,应该是算2000多的那个数。
比如缴纳保险,就不是以450来缴纳的。
所以你们公司的工资,应该是合法的,只是450,是另一个指标罢了。

抛砖引玉。

淡烟疏雨 发表于 2010-11-1 12:30:04

我们计算加班是用这个数的

积极 发表于 2010-11-1 13:41:16

很多公司就是为了节省加班费,所以分为基本工资和其他补贴。
首先你们签订合同时,合同上的报酬写的是哪个?如果写450,那么就不符合最低工资的限制;如果写2000,那么计算加班的基数用450,就是违反合同约定。

唸、流年 发表于 2010-11-1 13:50:00

这个基本工资不违法的  我们单位也是这样操作~

淡烟疏雨 发表于 2010-11-1 14:33:32

我们算加班费用这个基本工资,但合同上不是这个数大多写的是1000元

belindachen 发表于 2010-11-1 15:42:20

算加班费也是用这个基本工资450,就违法了。

史努比029 发表于 2010-11-1 16:05:23

学习了{:4_102:}

liliyue01 发表于 2010-11-4 15:53:01

众说纷纭哪  没有一个标准吗?

qdxayly 发表于 2010-11-6 10:11:35

国家工资实施条列规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月奖金、年度奖金、津贴、补贴等从这个意义上说你们公司约定基本岗位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肯定不违法
但是你们在劳动合同中工资中只填写基本岗位岗位工资肯定违法,
给你个建议:把大家相同的津贴或者补贴挪到基本工资上面,这样是基本工资增大(使每个员工基本工资高于你当地最低工资),员工总收入不变,再把这个基本工资列到合同中,以这个来计算加班费,就不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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