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工伤住院费及医药费的垫付问题
我司员工发生工伤并住院,请问在此期间的费用是由公司先垫付还是员工自己先垫付,然后再报销呀,我是新手第一次处理这样的事情,请教高手指教。 我们垫付了,不过具体应该怎么做,也不清楚。员工报销后又还给公司了。你让他打个欠条不行吗? 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停工留薪期及待遇支付
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3、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辅助器具费
必需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应该是用人单位出,否则还参加工伤保险干什么? 学习一下 首先你们公司是否有参加保险,有的话,可以先由公司支付,之后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但由公司支付的同时,欠条必须有员工签字,部门主管核准 先由公司垫付,然后向社保提交工伤资料,报销,不能报的部分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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