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inin 发表于 2010-11-4 14:44:50

请问有没有法律规定关于员工病假期间的工资计算方式

如果一个工作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的,应该有6个月的病假期。
那这段时间的工资应该如何计算呢。一半,还是没有,只是保留一个职位在哪儿?
还是根据公司自己的规定。公司规定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y2691691 发表于 2010-11-4 14:55:19

请问这是哪的规定?5年以上竟然有6个月的病假期。。。。{:4_103:}

krinin 发表于 2010-11-4 14:57:41

楼上的,关于病假的时间我前段时间看到有人发过,你找找吧。
10年以下,同一单位连续5年以上应该是6个月

krinin 发表于 2010-11-4 14:58:02

        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一月五天以内,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五日者,总病假时间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水平的80%发放(需根据劳动法及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不知道这个规定是否合法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11-4 15:38:56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479号)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479号)第6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另外,各地方工资支付条例如有规定的,或者公司有规定的,可按规定执行。只要符合法规约定范围内即可~~

TOHEY 发表于 2010-11-4 1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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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发五日工资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可以。
但注意一点:病假期不等于医疗期。

krinin 发表于 2010-11-4 16: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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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扣发五日工资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可以。
但注意一点:病假期不等于医疗期 ...
TOHEY 发表于 2010-11-4 16:03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于病假期和医疗期有什么区别吗?是住院和不住院的区别?

TOHEY 发表于 2010-11-4 16:49:24

回复 7楼 krinin 的帖子


    病假是职工生病需要治疗的期间,而医疗期是法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具体参照四眼仔的说明。

gogorainfarm 发表于 2010-11-4 18:21:25

学习了。谢谢。

krinin 发表于 2010-11-4 19: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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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假是职工生病需要治疗的期间,而医疗期是法定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具体 ...
TOHEY 发表于 2010-11-4 16:49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看了四眼仔发的条文。。里面只讲到医疗期。一直没提到过治疗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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