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我是一名收费站的员工.在上班期间,我留了几张司机不要的废票,放在收银台上.用反面来写一些东西.后来监控中心通过摄像头发现我的做法,打了电话下来要我将那些废票撕毁.然后我就当面撕毁了.废票从未带离过收费亭!
半个月后.公司通知将我除名了!
我们发了一本员工守则.我翻看了下.发现里面有一条私藏废票的处罚!开除及扣除当月工资!
我将司机不要的废票就是放在桌面上,摄像头能够看到的地方~!怎么能说我私藏?而后叫我将其撕毁.我也就立马撕毁了!也可以说我私藏废票?
请问:我要是去劳动仲裁部门起诉他们.能胜算嘛?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私藏废票,就以私藏废票罪名来处罚我!请问这样可以嘛?我可以拿回我当月的工资吗!当月该上班的都上班了!没有缺勤!
从楼主的陈述看,公司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以私藏废票解除劳动关系不合理--看不出公司有把私藏废票明确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没有关于私藏废票的处罚或者处理通知书,或者劳动者的确认书.
扣法当月工资不合法.<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出勤1天,就得给1天的报酬,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
我觉得你的胜算挺大的,拿回那一个月的工资没问题,同时你还可以要求复工或者2倍的经济补偿金~~ LZ最好把公司的开除通知中原因部分援引一下,到底是LZ觉得公司因为这个开除你还是确实是因为这样呢。
咱不是搞收费的,不清楚私藏发票一般会产生什么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很严重,而制度里面又有相关规定,就不好说。但扣一个月工资肯定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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