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inin 发表于 2010-11-5 13:34:41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上年度的12个月还是离职前的12个月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上一年度的12个月平均还是离职前的12个月平均

比如国家规定医疗期有一个限度。一名职工正好可以有6个月的医疗期。那么医疗期拿的工资只有当地最低工资的80%。这样医疗期后以公司违法为前提离职(或者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总之肯定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前提下),那么计算经济补偿金如果是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还好,如果是离职前12个月的话,那有6个月都是最低工资的80%,应该支付的少很多。

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是哪种方式计算?

风雨竹 发表于 2010-11-5 13:43:40

我个人理解的是:所说的“上一年度的12个月”即指“从离职前推12个月为一年”!


    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中明确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对于其中6个月低于最低工资的80%,相关法律没见到很明确的说法,但是12月的平均工资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本帖最后由 风雨竹 于 2010-11-5 14:35 编辑

旋转的美曲 发表于 2010-11-5 13:52:37

离职前一年度的平均工资

krinin 发表于 2010-11-5 14:36:14

哦,上年度是以离职计算。不是自然年?

min_ 发表于 2010-11-7 10:38:40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cowboykiki 发表于 2010-11-7 12:01:52

是当年的工资水平,的确存在当年工资水平要第二年才出来的情形,那么HR就要在这里留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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