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让员工签收解除合同通知
在此谢谢大家的关注与帮助。接上一问题说起。对这怀孕女员工开始辞退,然后他开始在办公室撒泼,公司是新成立的,各项制度不健全,有很多漏洞,对他的违反制度行为提供证据也很难,他对公司对他的违反行为全都否认,对下达通知单拒不签字,劳动局说他电脑里的资料和浏览记录也不能做为证据,请大家支招怎样才能认定为证据。
本帖最后由 wadyw 于 2010-11-12 19:48 编辑
本帖最后由 wadyw 于 2010-11-13 17:53 编辑
沙发,学习 如果用人单位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必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所以关键是劳动者确实存在上述情形,至于员工是否愿意签收相关证明,并不重要。
如劳动者不配合用人单位办理相应手续,为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这一切的前提,都是我的第一句话。 呵呵~~~做律师见证吗。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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