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不仅要为企业某利益,更应该保证员工在制度健全的体制下的利益。用的好就是润滑剂,不好有可能就是双面刃。如果非要解除合同关系,势必会伤害到企业和员工个人的利益的。 合同期满,不想续约,自动解除,不过她的产休期间照样给付工资福利,放完假后不续约,给点补偿金,别耗费那么多精神找茬陷害人,大家都要脸的,尤其公司!
既然工作不是很得力,那么请一个得力就可以了,不过需要检讨是否是公司的原因让员工不积极工作,这个对以后的工作至关重要!
将心比心,沟通好上下级…… 比较难。 嘿嘿,被一顿狂批,其实并不奇怪 这个问题你都能提出来,我有点奇怪,我想知道这是你的意思还是老板的意思?如果是老板的意思,你应该与老板 ...
水晶扣子 发表于 2010-11-18 09:21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我部门同事也遭遇如此变态的领导
竟然还是HR manager ,如此无知又无耻
我怀孕的同事在公司多年兢兢业业,直到告知怀孕前都经常深得HR manager的赞赏,哎……
祈祷同事一切顺利解决
该说的大家都说了,不再重复。只是认为,做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论你是HR还是什么。 看来你提出的问题大多数人是不支持的,原因第一是员工是孕期妇女,如果工作一直表现不好,前期就应该跟她沟通让其主动离职,而不是等到怀孕并提出产假你才作出行动 {:5_252:}{:5_252:} 为什么之前做不好的时候没有辞退呢?为什么等到别人怀孕才想着让她自动辞职呢?你的出发点可能是为了替公司省钱,但同时,这样做不仅违法,而且也会令其他同事对公司产生不信任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