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气老高 发表于 2010-11-22 08:28:00
“本案中,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劳动者要求的劳动合同期限与原劳动合同一致,应当认定劳动者同意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个人认为。仲裁委的认定是正确的,因为,如果仅仅是一年的合同期延长为三年,而工资没有变动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积木jim 发表于 2010-12-9 17:06:34
劳动法本身就是保护弱势群体的sunshinelzm 发表于 2011-12-1 08:55:15
请问该案件发生的地区是哪里的吖,是否广东?ycdbkun 发表于 2011-12-1 10:45:02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之一,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提出将原来的一年期劳动合同条款改为三年,实质上是降低了约定条件,所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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