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原因造成身体不适,又不是职业病,如何处理
公司有几名员工,由于工作岗位原因造成身体不适,经职业健康体检,一名是建议复查(噪音造成听力有所下降),一名是由于气体造成咽喉不适(这个没有申报过职业健康危害因素,也没有针对此项做过职业健康体检),现公司想给这两名员工换岗,均不同意(原因是其它岗位的工资都没有些岗位工资高),劳动法又规定换岗要经员工同意,两位员工这种情况又不能鉴定为职业病,无法申报工伤,请问公司该如何处理?后期该如何避免此种情况发生(入职行同员工签定几年内必须调岗的保证书有效吗)? 严格按规定申报,入职、离职都做一下职业病体检。 入职、离职都要做体检,规避风险。 不降低工资调岗!合同到期公司终止劳动合同依法补偿! 按照补偿性工资理论,对于环境特别恶劣的工作岗位,如高温、噪声等岗位,都是有相应的补贴的。这种恶劣的环境势必造成对员工身体的损害,而又不一定造成职业病。用人单位需要做的就是申明工作条件,提供劳动保护和相应的津贴。 首先进行调岗,如劳动者本人不同意,那么进行特殊工种补贴吧,建议对调岗请劳动者写一个意见作为备案,以防产生劳动纠纷时没有证据。 呵呵~·先试着认定下工伤,算工伤了也就等于有解决办法了。 谢谢
近期也咨询了相关部门,先做职业病的检查,针对在职的员工初期定期调岗,
正在草拟方案
既然员工的伤害是由于工作引起的 ,可以不降薪调岗,也算是对员工的补偿 只要确定是职业病,企业有权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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