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小文 发表于 2010-11-23 12:47:53

关于计件员工年假及法定节假日问题

    我公司目前有批计件工合同到期不续签,在面谈的时候员工提出要求年假及法定节假日的补偿,因为这批员工是计件工,之前未安排过法定节假日休息和年假,请问大家有没有处理过这种纠纷,或者能给我些法律的指引,谢谢~

方外之舟 发表于 2010-11-23 13:18:29

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劳务派遣员工,无论是计时制员工还是计件制员工,只要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窃以为不是如何处理的问题,更多的是你们公司打算如何处理的问题。
能给就给人家,公司和老板就是不能(不想)给,你就要考虑,站左边?站右边?站中间?
然后再考虑,如何站左边(站右边、站中间)

福气老高 发表于 2010-11-24 20:51:03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还有不了解的地方,你百度一下“福气老高的蜗居”这是我在百度空间的个人博客内有相关规定。

s80s1b27 发表于 2010-12-20 15:53:41

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公司应当给予3倍工资,不过在江苏年休假法院和仲裁都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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