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向南 发表于 2010-11-26 16:40:59

怎样规避劳动合同带来的风险

很多用人单位都会在试用期满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这样带来的风险也挺大的,因为自建立劳动关系一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给予赔偿。那么如果在员工一进公司就与其签订一份试用期合同,就约定试用期,虽然这样的只约定试用期的合同试用期不成立,要将其理解为劳动合同期限,那么是否能规避因为未签而要承担的赔偿的问题,等到转正后再签订一份正式的(要包括之前的试用期)。这样是否可行?

带壳的花生 发表于 2010-11-26 16:44:14

如果你不怕无固定期限合同提前到来,就可以签订短期合同。
但为什么不签订三年合同约定六个月试用期呢。自己好好反省。

一路向南 发表于 2010-11-26 16:53:49

回复 2楼 带壳的花生 的帖子


    六个月,换做你是员工,你会不觉得太长,愿意去签,很多时候不是单位不与他签,而是员工不愿或拖着不签

一路向南 发表于 2010-11-26 16:55:11

回复 1楼 一路向南 的帖子


    劳动法规定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

带壳的花生 发表于 2010-11-26 17:02:30

回复 3楼 一路向南 的帖子


    将你的方法和我的方法对比下:
你的方法:签短合同,比如6个月。6个月以后根据员工表现,签订个3年的劳动合同。
我的方法:签订3年合同,约定六个月试用期。

如果你说我的试用期和合同期太长,我换个例子:
你的方法:签三个月短期合同,三个月以后根据员工表现,签订1年(2年,3年...)合同。
我的方法:签订一年合同,约定两个月试用期。

你仔细想想这其中的差别,就会发现你的方法:
1、很费事很繁琐:短期内为员工多次签订劳动合同
3、成本很高:需要耗费双倍的人力物力
4、很被动:无形中多签订了一次合同,导致无固定期限合同提早到来。

带壳的花生 发表于 2010-11-26 17:03:25

再说了,你签短期合同,拿不到长试用期,遇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你怎么办?

Soヽ 沫沫 发表于 2010-11-29 19:53:09

{:4_80:}是啊,多做比较.

zzdlhr 发表于 2010-12-1 19:01:11

按照法律规定和流程来做事,不用规避风险的,呵呵.其中是存在一些操作技巧问题,需要多琢磨一下了.
另外,不管任何个人和单位,其违法成本一定是大于守法成本的

五自斋主人 发表于 2010-12-1 19:35:17

我的作法:
合同签三年,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同时告之表现好可以提前转正。
入职二十天之内签订合同

司马弓钦 发表于 2010-12-1 21:41:05

哈哈,你就不怕连续两次?
与其花费心思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手段上,不如在招聘环节下功夫,提升公司人才评价体系和先进的人才测评技术。其次才是如何合理合法的规避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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