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xiaoxv 发表于 2010-12-1 11:54:08

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死活不同意

员工入职不到一年,现在公司不想要他们了,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其于2010年12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且员工签字接收,但是现在员工并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继续来上班,怎么办呢?员工的签收通知是否有用?

带壳的花生 发表于 2010-12-1 12:16:31

解除合同的问题:
1、“他们”是谁?“他们”有多少人?如果人数超过20人或人数不足20人但比例超过企业人数10%,则需要走裁员流程。各位看官裁员要问裁员流程是什么,去看劳动合同法。
2、解除合同的方式是什么?协商解除或是直接解除?如果解除协议中提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则签字后的解除协议有法律效应。可以忽略我提到的第一条。
3、解除协议内容及解除合同流程是否公平公正、员工自愿签署,不存在欺诈行为,如果是,则解除协议有法律效应。
4、双方签署解除协议后,用人单位是否及时为员工办理离职,支付员工相关补偿。如果是,接触协议有法律效应。

综合:1、如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操作适当,员工签署解除协议后仍旧出勤上班,可以拒绝其进入工作场所。如有必要,可以以干扰用人单位正常运作为由报警。

非本单位人员在用人单位居然可以来去自如,人力资源和行政人员你们是不是太业余了呢?如果遇到一个危险分子或过激人员,有你们玩的。

lixiaoxv 发表于 2010-12-1 12:26:27

1、两个人。不属于裁员。
2、没有签解除协议书,之前沟通但未果,只是签收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3、公司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故支付员工双倍补偿金,即2个月工资,并且支付在职当月工资。
4、这种情况下员工仍不同意解除合同。

带壳的花生 发表于 2010-12-1 12:31:46

1、两个人。不属于裁员。
2、没有签解除协议书,之前沟通但未果,只是签收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3、公司 ...
lixiaoxv 发表于 2010-12-1 12:26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件事情可能出现的坏的情况有很多,你说的这是最坏的一种。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利要求支付双倍赔偿或恢复劳动关系。
目前这种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强力将劳动者控制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之外并尽快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劳动者去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员工签收的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作为合同解除的依据。
否则等到仲裁,用人单位会更加被动。

七龙女 发表于 2010-12-1 14:59:20

根据楼主的意思理解,如果员工当时不是在受威胁、欺诈、或乘人之危的情况下自愿签字确认解除劳动合同,说明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且已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员工签收的通知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当然前提是用人单位无过错,且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五自斋主人 发表于 2010-12-1 15:43:28

同意楼上意见。

男孓 发表于 2010-12-1 16:43:19

学到很多东西。。

lixiaoxv 发表于 2010-12-2 10:22:20

我认为公司不想要他们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业绩不好,但由于子公司新开发的项目相对应的一切制度规范都不建全,并且没有在员工入职时确认应达到销售目标,所以无法用客观数据证明是因为员工绩业不行公司才想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承认是无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赔偿金。
但现在是员工签收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并未同意解除合同,依旧上班,也就是说公司和员工并未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继续劳动关系吧??

改头换面 发表于 2010-12-2 18:07:26

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解除的,就是有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的,就算签收了,就算用人单位愿意支付双倍赔偿,甚至更多,也有难度。尤其是在员工并没离岗的状况下。

lixiaoxv 发表于 2010-12-6 09:47:34

现在是公司无任何理由解除,支付2个月赔偿金,但是员工非要3个月的,老板又死活不多支付那一个月的,现在就僵在这了,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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