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jingdeying
发表于 2010-12-3 11:57:12
{:5_214:}学习了,应该在发现员工存在精神异常的情况下,立刻做出岗位调整的,及时反馈
怪咖
发表于 2010-12-3 12:08:18
带壳的花生
发表于 2010-12-3 12:14:02
哗众取宠的标题。楼主先要了解下自杀是什么意思。
自杀是个体蓄意或自愿采取手段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
本案中该员工没有明显的自杀倾向,因为精神疾病误食化学品死亡。用人单位在人员管理、化学品管理中明显存在重大过失。
所以判定工伤是小事,必要时应让公安介入,追查是否存在蓄意谋杀行为。
wenjing@1020
发表于 2010-12-3 12:28:49
工作中要多注意这些细节了
chan_ma
发表于 2010-12-3 13:31:17
看不了案例啊??
newgan
发表于 2010-12-3 15:48:05
我这有上班时间爬高铁架的,有到处捡易拉罐饮料瓶说要去上大学的。。。不过都给送回家治疗了
于萱雅
发表于 2010-12-3 17:33:12
这样也行啊,那天不想活了我就在单位自杀呗,临死拉一堆垫背的。
leocici
发表于 2010-12-3 17:37:41
真是太荒谬了 这个世界还是要讲理的
谢瑶夏
发表于 2010-12-3 18:02:00
我就敢说那公司要是和劳动局关系硬,官司肯定输不了。
丁寻妙
发表于 2010-12-3 18:17:51
支持公司,神经病发作也得公司负责啊,又不是公司把人逼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