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司搬迁经济补偿事宜
由于公司所在位置政府规划作为商贸城,所以公司计划明年搬迁目前搬迁到哪个地区还不知道,公司要考虑到员工经济补偿金问题选择搬迁地点。
经过本人去劳动分局咨询说是搬出镇区外如果员工不愿意随同搬迁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目前在东莞某镇)
可是老板经过咨询律师说是只要不搬出东莞市境外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求助各位大侠,像这种情况一般如何操作啊????
公司搬迁我本人也是不愿意随同的,自己对老板说的只有搬迁出东莞市外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认同。
关键要看你们合同所签订的工作地点是具体到镇还是到市,理论上只要不超过市范围都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首先看合同中工作地点的约定。--- 如果约定细致到XX城XX区XX街什么的,只要搬迁超越其范围,都要给。--- 如果只约定XX市,只要公交车能到达的,都不算超越。在此情况下解除,可以不给,但实践告诉我,这种情况,还是存在不小的风险...... --- 另外,给的话,还得加上1个月的代通知金~~ 对,约定的工作地点很重要
不知道一般企业的合同会不写的那么详细 假如公司从东莞市厚街镇搬迁到东莞是樟木头镇
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为:东莞市厚街镇XX 厂区
这样的情况的话就是支付补偿金的了? 以上所说的市外是指搬出东莞市境外的,如东莞市搬到深圳市
而非搬出市区 一般合同中公司地址一欄中,都是詳細地址。還是律師來解答吧。 呵呵~~~还是你们的劳动合同书没有实现写好。其实这属于客观情况发声重大变化。只要搬迁距离没有对劳动者出行造成极大影响,劳动者还是能继续上班的。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如果写“公司安排的地级市”,会不会规避这个劳动地点变更的风险呢? 我要说的是以下几点:
1.劳动局肯定会从避免发生劳资纠纷的角度来给予你们建议;而律师会严格从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维护公司利益;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2.涉及公司搬迁、关厂等可能影响大批员工切身利益的事情,法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也即是说,公司不是只要按照法律规定操作,就不会有风险。因为企业面临的问题,除了法律风险,更多的是员工管理的风险,特别是群体性员工关系事件,处理不当,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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