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缴交时限?
众所周知,现在均需为劳动者缴交社保,但我查看了《劳动合同法》及《社会保险法》,未看到关于缴交期限的规定?如是用工之日起就应该缴交,还是一个月内缴交,还是试用期后应该缴交呢?到底哪个才是合法的!谢谢!
原则上「自用工之日」起算,但第十条第二款又同意可以延后至「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而劳动合同之必要条款提及「社会保险」,换言之:只要一个月内补签合同并加入社保即可,但若之前发生「工伤意外」,由企业自行承担其风险,毕竟即使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有「事实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仍由企业承担!
如何规避呢?建议刚进厂员工(尤其生产线人员),最好先职前工厂安全教育训练,别急于「赶人上岗」以免发生工伤啰!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是当月员工在职,不管多少天,都要上保险。
本帖最后由 陌上雪 于 2010-12-16 15:37 编辑
应该是用工之日起算 如果公司离职率高,特别是新员工离职率高,可以等试用期结束后补缴,只不过工伤和医疗没发补了,员工问起了也不好解释。 同意陌上雪的观点,原则上应该是用工之日要缴交社保,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亦可以在一个月内签定。 用工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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