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后还会有什么纠纷吗?
我们公司有的员工劳动合同是补签的,我看劳动法上说,补签以前的劳动时间劳动者可以向公司申诉要双倍工资的,这个后遗症真的是很严重,不知道有没有高手有好的方法可以避免这种问题发生呀补签时,让劳动者签时间为刚入职时间。合同期限也是以刚入职起。 不知道楼主是哪里的,深圳地区关于2倍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期限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使双方后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2倍工资至签订之日的,予以支持,但双方将劳动合同的签字日期倒签在法定期限之内或者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间包含了已经履行的事实劳动关系期间,应视为双方自始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要求的2倍工资不予支持 问题是当时没有想到这茬,所以签的日期是补签当天的,所以有麻烦呀,还有额是上海的,这个情况还有其他解决的办法伐 請算好時間,按指定時間辦理. 没办法,等,一年之内没去告,就好了。 一年之内不告就没关系了吗 补签合同时的工作起始时间从员工入职时开始,但要注意的是社保的问题,员工会要求补交转正前的保险 那么对于社保补交保险有什么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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