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么?
刚在百度里头搜了下,众口说法不一,来这里再讨论下“应届生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么?”跟其约定实习期有没时间与薪资上的限定?实习期结束过后转为试用期合法么?这些要参考哪项法规? “应届生”称呼有些模糊,如果已经拿到毕业证书了,那就是劳动关系主体,如果是没有拿到毕业证书,尚未完成学业教育的,是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的,企业只能与其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务协议”。也因此不受最低工资保障的限制。以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待遇标准执行。 谢谢领导鼓励,期待专家勘正,学习中。 答案其实在今年4月15日“逆流而上”已经发帖讨论过,可以参照 答案其实在今年4月15日“逆流而上”已经发帖讨论过,可以参照chengxinhong123 发表于 2010-12-23 18:35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查到这个人了,但是没有找到相关主贴,甚至回帖。汗的{:4_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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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确实是有的,那我就发链接了
http://bbs.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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