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日计工资的全职岗位,周末上班可以算加班吗?
各位好!有关加班的问题想向各位请教。公司有一个全职的销售类岗位的工资是这样计算的:“保底工资”+“每日提成”+“销售提成”,周一至周五上班。
其中“每日提成”是根据当天工作安排而计发,当日有工作安排就发一个固定数额,没有工作安排就不计发,“保底工资”比市平均工资高几百元,另外如果有“销售提成”,则按月计发。
如果这个岗位的员工在周六日有工作安排,我们已发了当天的“每日提成”,是否还需要给予补休?谢谢!
个人认为:如果该岗位周六日有工作安排的话,只发当天的“每日提成”还是不够的。
劳动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我认为可以有2种办法:1、按日工资的双倍工资发;2、周六日上班不发“每日提成”给倒休。
只要保证7天内有个休息日就不违法。 既然明确了周一至周五是工作日,那么周六上班就要付加班费 这个最好申请成不定时,采用特殊工时制, 属于加班~
明确周一至周五上班,休息日安排上班,能安排补休可安排不休,不能安排的按200%给加班费。
每日提成是每日应得工资,属固定工资,不算加班费。
建议申请不定时工时制~·
本帖最后由 四眼仔David 于 2010-12-28 15:35 编辑
谢谢各位,因为这个职位特殊,因为他们平时周一至周五没有工作安排,他们是不用工作的,所以最近也想申请综合计算工时,不过貌似不容易。
再次谢谢各位给予的帮助。{:1_1:} {:5_238:}法律规定,一个星期星期日休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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