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2691691 发表于 2010-12-31 09:59:06

公司狠招,求破解

案例讨论

    XX集团位于A市,下设两个公司——C公司与D公司。2010年6月份,集团进行战略调整,在B市新成立E公司,并撤消D公司。A市只保留C公司;D公司的员工愿意前往B市的安排在E公司工作,并享受搬迁津贴,不愿意前往B市的安排在C公司工作,公司称为保证员工的工作权利,坚决不因调整主动解除任何员工的劳动合同,但在调整期也一直未与员工变更劳动合同。
    问题1:对于公司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既不愿意前往B市也不愿意前往C公司的员工,能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补偿吗?如果能,补偿标准是什么?

    留在C公司的员工中不乏公司的骨干员工,但由于原公司与C公司的业务性质有差异,反倒是新成立的E公司与撤消的D公司业务一致,这部分人在C公司基本处于闲置状态,再加上E公司在新成立阶段也的确需要骨干员工过渡,因此,公司决定以出差派遣的方式将这部分员工派遣至E公司工作。由于E公司提供食宿,根据差旅管理办法,这部分员工除交通费外,不享受其他出差补助,而这部分员工本身没有享受到搬迁津贴,导致这批员工比搬迁过E公司的员工工资低过30%。
问题2:这批员工能拒绝公司的出差派遣吗?
问题3:假如这批员工申请加薪未果(事实上也不可能加薪,因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已转移到E公司,对于不愿意前往E公司工作的员工,加薪是一种浪费),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能获得支持吗?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问题4:在案例中,公司坚决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就等着员工主动提出辞职,员工有什么办法获得应有的补偿呢?

问题5:在案例中,如果C公司调整原D公司员工的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与在D公司的有差异,但差得不多),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吗?

附议:作为企业的HR,怎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公司不借调整的机会进行换血,事实上长远来看直接经济成本更高,而且和公司耗的人基本上都不是公司需要的人,而公司需要的人却满心怨恨的离开公司,对企业形象的影响也非常的大。



本帖最后由 y2691691 于 2010-12-31 10:52 编辑

摇曳的葵 发表于 2010-12-31 10:16:23

我发现自己得恶补知识了
羞愧中
勿扰~~~~~

cinderellagf 发表于 2010-12-31 10:25:42

我也面临类似的问题,等高人出招。{:5_257:}

31号 发表于 2010-12-31 10:29:03

谈谈个人的一些浅见,呵呵。
1、D公司解散的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劳动合同终止,一样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在解散前,以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辞职,也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2、如果是长期派遣之B市,其实质就是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工作地点,劳动者可以拒绝。
3、是否加薪是用人单位的权利,除非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由相关约定,否则劳动者辞职无补偿。
4、个人认为,如果公司坚决不辞退,个人也应当以不轻易辞职来应对,但同时也不同意劳动合同的变更,静观其变。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0-12-31 10:35:46

1、根据《劳动合同法》44条第五款及46条第六跨,D公司撤销,劳动合同终止;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按1年给1个月;满半年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半年给半个月。
2、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出差可以拒绝或需要于员工协商一致;但也要看实际具体情况和你们的相关约定(包括工作地点、性质等),简单的就这么派去E,有风险...
3、这批员工已经从D调动到C,签了合同属于C下属正式员工,只要一切程序手续完善合法,员工因要求加薪未果提出辞职,申请经济补偿的要求,将不被支持。
4、因为调薪调岗的问题,用人单位与员工未能协商一致,员工被迫提出辞职的,只要在辞职理由中明确是这个原因,并保留好相应证据资料,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31号 发表于 2010-12-31 10:39:16

想起一句话,也许有点启示:打官司,一个人打的是法律,十个人打的是政策,一百个人打的是政治。

zhaoqin1116 发表于 2010-12-31 11:05:15

我公司明年也要面临这种情况,做标记,看专家解读。

haoyuer@163.com 发表于 2010-12-31 11:07:05

来这学习的{:5_257:}

咖啡厅 发表于 2010-12-31 11:33:45

先站等学习,吃饭后再思考

xinnaya 发表于 2010-12-31 13:04:10

公司做法牛,等待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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