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628432 发表于 2011-1-1 09:43:10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续签

公司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给予解除当事人的劳动合同法,并愿意补偿当事人三个月工资。当事人愿意继续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法,当事人应该怎么办???有那位好心人知道可以告诉我QQ781351106

TOHEY 发表于 2011-1-1 10:00:21

回复 1楼 li628432 的帖子


    描述的条件不够详细,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不是劳动合同法。

我爱书 发表于 2011-1-1 22:15:18

1.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而非解除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因公司原因不再续签的,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补偿即可。

活跃在东方 发表于 2011-1-2 00:14:52

1.不知該員工在你公司做了多久了,補償3個月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
2.你也沒講為什麽不想與該員工續簽,如是用人主管不滿意該員工,就讓主管損他幾句;
3.實在不行,書面通知,再拎他出廠外,補償金照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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