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时光 发表于 2011-1-4 17:02:34

试用期员工应不应该给婚假

眼看快要结婚了,可是自己才工作了2个月,看着公司制度上写上晚婚休假15天,可是当我请假的时候,说我没过试用期不给请,郁闷,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私密过客 发表于 2011-1-4 17:06:57

抢沙发....

不吃韭菜 发表于 2011-1-4 17:07:05

只要你符合婚假的条件即可享受,跟过没过试用期无关。

私密过客 发表于 2011-1-4 17:14:44

我觉得你这样做没有职业道德,如果你规划好了,再等二个月结婚后,再去上班吧,或者不要跳槽到别的公司呀.未过试用期的话,自已走人算了.

linsa2688 发表于 2011-1-4 17:32:38

这个原则上是可以请假的。
但是对于公司来说,一般都不会招聘这样的员工,会对企业的影响有些大

夏日时光 发表于 2011-1-4 19:02:31

回复 4楼 私密过客 的帖子


    什么叫我没有职业道德,我面试的时候我给老板说了我年底结婚,再说我从外地回来就是想安定下来,我问休假制度,他说一切按照国家规定了来,结果到了时候又死不认账,很晕

AMUWANG 发表于 2011-1-4 19:34:01

这个,你可以3个月满以后再去请婚嫁么。。婚嫁反正是一次性修完么。你们公司应该没有规定婚嫁必须从结婚登记日开始修吧?
个人还是认同试用期内不给婚嫁的,试用期要是才一个月,你晚婚后休了婚嫁,那么试用期延长是吗??

夏日时光 发表于 2011-1-5 08:22:27

回复 7楼 AMUWANG 的帖子


   谢谢你,我也打算试用期过后我再请婚假,可人家老板说在公司待满一年才可以请婚假,我也知道试用期请婚假不好,打算结婚请事假,可是我的婚假也是享受不了,我们结婚日期已定,所以我感觉很亏

liou13 发表于 2011-1-5 13:19:59

合同中反应吧{:5_248:}

奕哥 发表于 2011-1-13 16:15:12

我覺得應該不給,不然的話,可以給個不停.
比如:男甲與女乙,結婚休婚假,然後第三天離婚,第四天再去領結婚證結婚,如此循環地干,那麼企業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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