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
{:5_262:}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此“服务期”是否就是劳动合同中的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间(例如一年)?还有技术培训费是否可以让劳动者全额赔偿给用人单位?还是只能赔偿部分?{:5_279:}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 ...
1234ssss 发表于 2011-1-6 21:19 http://bbs.chinahrd.net/static/image/common/back.gif《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有该法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的情形。而第22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期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对于服务期的规定,则可以约定针对违反服务期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可以约定赔的数额不超过培训的费用。 1.此“服务期”是否就是劳动合同中的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时间(例如一年)?
不一定。
2.技术培训费是否可以让劳动者全额赔偿给用人单位?还是只能赔偿部分?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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