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ry* 发表于 2011-1-12 13:45:51

遇到这种情况大家怎么处理?

      某公司有一位新员工(入职不到一个月,社保还未参保,公司一般都是等员工转正后参保并把试用期间的保险补齐),住公司宿舍,凌晨2点(下班休息时间)突然心脏病复发,因为是一个人住,发病时没有人发现,第二天被同事及时发现送到医院抢救过来,但花了不少钱,其家属找到公司要求赔付相关费用,现有如下问题大家讨论一下:
1、大家遇到上述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2、如果该员工死亡了,又应该如何处理呢?
3、如果有正常参保了,遇到这样的情况又应怎么处理?
本帖最后由 *kerry* 于 2011-1-12 13:47 编辑

雪域玫瑰 发表于 2011-1-12 13:57:37

没有经验,听大家的

shitou1112 发表于 2011-1-12 14:02:57

跟公司没什么关系吧,公司没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吧

HR剑客 发表于 2011-1-12 14:50:09

1.首先救人為第一要務,后續再與家屬協商。
2.“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视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如果不在工作時間則不視為工亡,但畢竟人住在宿舍,公司要承擔道義上的責任。
3.爭產參保的情況下,員工疾病可以報銷醫療費,則與公司關系不大。

annyjoe 发表于 2011-1-12 15:10:05

简单说一下我的看法:
1、大家遇到上述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A.贵司已经做到,就是在发现员工病重时首先送院就医。
B.安抚该员工的家属(病人脱离危险比什么都重要),待其冷静之后再讨论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从楼主所述可以看出,此情况不属工伤。
2、如果该员工死亡了,又应该如何处理呢?
因为不属于工伤,所以不能按工伤处理。
公司应该给予其家属一定的安抚金。
3、如果有正常参保了,遇到这样的情况又应怎么处理?
如果有正常参保,员工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为贵司没有给该员工及时缴纳社保,所以公司比较被动。

错爱半生 发表于 2011-1-12 16:45:13

1、大家遇到上述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与家属协商处理费用分摊问题,公司可以考虑报销医保应该报销的那部份,个人的则个人承担.
2、如果该员工死亡了,又应该如何处理呢?
该员工凌晨2点突发心脏病死亡,属于非因工死亡.《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3个月工资(月工资按当地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计,下同);
  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标准:6个月工资;
  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在职职工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以上这些费用由企业支付.
很亏啊,所以,入职还是要做健康体检.这样才能真正保障企业利益.
3、如果有正常参保了,遇到这样的情况又应怎么处理?
如果有正常参保,则住院的费用由社保支付.
如果有正常参保,死亡的,第二条所需要支付的费用仍然由企业支付.

mengsui_2 发表于 2011-2-17 12:22:49

学习了……

学会生存 发表于 2011-2-17 12:35:13

在广东不是很多公司都是进公司第一天就交社保,为的就是怕出事后公司承担太多,这个肯定公司要负担一些,因为在公司里发生的,最好是上班第一天就交保险,然后就是进公司员工要体检

haotian018 发表于 2011-2-18 10:08:30

学习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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