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tou1112 发表于 2011-1-13 13:47:24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该员工是因工受伤还是非因工受伤,若是因工受伤,则企业必须先行垫付医疗费等其它费用,同时依相关规定申请工伤,待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出来后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给予其补偿;若是非因工受伤,则企业虽在法律上不承担支付医疗费等费用的义务,但企业可根据该员工的具体经济情况可在一定范围内给予人道主义援助.

xue516 发表于 2011-1-13 14:06:08

既然是工伤,公司为什么不同意付医疗费!我觉得有两点:1。员工觉得是工伤,到底是什么情况。2。公司是否有去申报工伤,如果社保已认定为工伤的话,按地区来分,东莞的话,可以直接在医院扣除的;深圳的话,也可以去社保申请,先记帐的,其他地区就不太清楚了!只有这两个地区本人比较熟悉!

s80s1b27 发表于 2011-1-13 22:11:50

《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没有工伤保险的,当然由单位承担

newgan 发表于 2011-1-15 13:11:32

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吗?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公司会先行垫付,但就像题目说的,一旦金额过大,公司也是会犹豫的。。。大家在上面说的很多都是将道义作为出发点的,但道义不是强制的。。

江口荣芥 发表于 2011-1-15 13:30:13

我是来学习的,没有处理过工伤事件

haotian018 发表于 2011-1-19 08:24:59

事实明确不属工伤的不支付,尚未定性则先行支付,写上欠条,待认定清楚再结算

望天的孩子 发表于 2011-1-19 08:39:44

员工工伤,公司肯定是有义务先支付医药费的。然后去申报工伤,工伤鉴定结果下来之后再去报销费用。有时,公司支付的费用会和申报报销的费用有一点差异,基本上也是由公司消化。

北京四合院 发表于 2011-1-19 09:37:33

论坛里的讲座说过这种情况
垫付应该没问题
北京的方式是:工伤鉴定后,报销药费先打倒公司的账户上,公司可以进行相应的扣除

韩梦 发表于 2011-1-20 11:05:01

先申请工伤鉴定,如果最终确认是工伤的话,就可以主张补偿了啊,要抓紧时间哦,仲裁的诉讼时效是60天,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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