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kmike 发表于 2011-1-14 09:23:06

辞退厨师的风险问题

辞退厨师的风险问题1、
该名厨师是2009年9月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非固定工作时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2、
因该名厨师不适合企业,公司决定对其进行辞退。3、
2010年12月10日,公司口头通知(非书面正式通知)了该名厨师公司的决定,让其在一个月后办理相关手续。4、
2010年12月20日,该厨师电话给文员请病假,且2010年12月21日公司打她手机不接。2010年12月22日才回电话,然后告知不再上班了。其病假事后也未补相关的医院诊断证明,也未办理相关交接手续等。5、
再后该厨师向公司提出补偿其1.5月的工资(其在公司工龄约14月)和加班费(加班费未提具体数字)的要求。因该岗位是非固定时间上下班,且上下班没有打卡。


请教大家,如何处理,企业风险最小?特别是加班费问题

骑猪嗷嗷飞 发表于 2011-1-14 10:27:07

1、不定时工作制是否申报劳动主管部门?
2、该员工不适合企业是否有明确证据?且“不适合”表述不准确,是不能胜任工作还是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若是不能生仍,企业是否对其进行调岗或者培训?
3、口头通知没有明确证据,该员工可以一口否决。
4、该员工请假是否符合公司的请假流程?若不符合,也未补办相关手续,可按旷工处理。
5、若公司以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进行处理,需履行法定程序的告知义务。

洪七 发表于 2011-1-14 11:31:10

一些问题楼上已经回答,不再赘述。
员工向用人单位索要加班费,需要提供初步的证据。譬如工作记录、交接班记录、证人证言,甚至乘坐交通工具上下班时间的记录等。
如果员工能提供,则用人单位因为没有考勤记录,所以很难拿出证据证明员工没有加班。
如果用人单位有明确的加班流程,也可以否认员工的加班,否则的理由可以是,员工没有履行正常的加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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