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舞丝竹 发表于 2011-1-21 16:16:54

1.如果公司有制度规定财务人员私自挪用多少数额的款项即构成挪用公款,则第一条是成立的;
2.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制度上可明确限制旷工的频率与次数来辞退员工。

Angel.lhy 发表于 2011-1-21 17:11:35

1、可以辞退!
2、报警,她的行为已经够成职务侵占罪,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50000元以上是按数额较大论处的,可判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anchortools 发表于 2011-1-21 19:33:52

1、关于第一个问题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如何规定以及劳动合同中是否有规定。
2、关于第二问题也是看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来确定。
3、对于员工挪用公款的行为,我认为公司应该报警!私自挪用公款达到3000元以上需要负刑事责任。(具体的问一下当地的执法部门)

haoed 发表于 2011-1-21 21:13:10

1、可以
2、看公司的相关规定。旷工10几天,挪用公款,这两个明显是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辞退并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3、报案追究责任。

梦慕汐 发表于 2011-1-24 23:06:20

1、公司能否以挪用公款和旷工2个原因为理由对该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挪用公款,属于违纪啊,严重啊,而且旷工那么多时间,按正常来讲是可以的.看你们公司的制度怎么写的吧.
2、员工旷工达到多少天,公司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那要看你公司怎么规定的,具体多少天,才不需要经济赔偿金,这个真不知道,等待其他人解答看看
3、请问对于员工挪用公款的行为,公司应该采取什么法律手段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具体的流程是什么?
当时入职时,没有什么担保人吗,担保协议什么的,大多数做为财务还是要多加小心吧.避免出现这样的事.

不过话说回来了,你说这人,那4000块钱有什么用啊,那么多年的工作经验,上市公司待过,总监,经理都做过的,干嘛要这么用呢,值得嘛,哎......

打哈欠的猪 发表于 2011-1-25 09:58:42

1、公司能否以挪用公款和旷工2个原因为理由对该员工进行辞退处理?
试用期员工辞退还是比较简单的事情。
如果这个员工属于转正的员工,如果要以挪用公款和旷工2个原因为理由对该员工进行辞退,就要看公司的制度是否有相关明确的规定,达到什么金额和矿工多少天,而且制度要公示过,员工要在相关制度或制度培训上签字,则可以辞退。否则,很容易引发纠纷。
2、员工旷工达到多少天,公司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跟第一个问题类似,要看制度是否明确规定达到多少天可以算自动离职,当然制度还得符合法理,在矿工时间上要比较合理,不能说矿工一天就算自动离职。

好天了 发表于 2011-1-28 15:26:12

她不怕检察院开着车上门哦啊哦啊地去抓她?这以后哪个单位还敢用她啊?身为财务主管居然做这样的事情?4000元不知道是否值得检察院上门?
现在不时兴叫辞退,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就行了,一般来讲公司制度都会规定旷工多少天属于严重违纪了,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果她下个单位打电话来问,恐怕她的工作就泡汤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她把钱还了就不跟她计较了吧。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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