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url 发表于 2011-1-26 16:39:30

公司的这种扣款行为合理吗?

案例:某公司规定,2010年每月有效工作时间为21日,某岗位的工资为2100元,公司规定按有效工作时间计酬,即该员工每天的工资为100元。同时,公司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工资由两部分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根据岗位的性质、弹性等因素,按一定的比例划分,该岗位按40%和60%的比例将工资总额划分为基本工资840元和绩效工资1260元。同时将绩效考核的结果按工资的1.2,1,08的系数进行强制分布。若该员工每请一次假,就从工资总额中扣除100元。
而该公司周末的加班工资为64元/天,且不允许以周末加班来冲抵请假。那么该公司员工的工资水平越高,除以21,那么每请一天假的成本非常高,使得员工怨声载道!
请问各位大侠,案例中的该公司扣款行为是否合理?在法律上是否有依据?{:4_102:} 如果可以扣款,是扣绩效工资部分,还是扣工资总额?
本帖最后由 pourl 于 2011-1-26 19:02 编辑

pourl 发表于 2011-1-26 16:39:46

{:5_208:}我先自己顶一下!

haoed 发表于 2011-1-26 17:07:41

国家规定的月工作日是21.75天,日工资应该是按21.75天来算。公司有效地工作时间是21天,日工资按21天来算,可不可以?等待高手解答。

基本工资是多少?如果加班工资是按基本工资来算的话,周日加班工资的基数有可能是少于100元,但周日加班是要双倍来算的,按文中的理解是基本工资为32元?

请假和周末加班其实是两码事,因为工资不一样。不允许以周末加班来冲抵请假------对于这个,则要看公司制度的规定了。l劳动法规定周末加班优先给调休,不能给的才结算加班费。一般来说,很多公司是可以允许加班抵消事假的,不过调休(可以用来抵请假)是在加班之后的事情。

本帖最后由 haoed 于 2011-1-26 17:21 编辑

梦慕汐 发表于 2011-1-26 18:25:42

国家规定的月工作日是21.75天,那么他的加班费和请假费用就是不对的,我个人认为不合法.
正常大多公司可以用加班时间来抵消请假的,当然,如果按案例来说,公司的做法是省钱的.但是不太合理吧.这个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硬性要求.
等待高手解答.

yinger_72 发表于 2011-1-26 22:20:42

无论如何,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一定要与请假扣薪的基数相同,如果加班工资基数按40%来计,而请假扣薪以100%来计,那绝对是不合理的。

安安的爸爸 发表于 2011-1-28 00:06:04

1、不少城市,司法实践中,允许双方约定按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加班费,只要基本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均为有效。
2、员工请事假,单位可以不支付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这点估计大家也都没有异议。
3、那么员工的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为840元;绩效工资按1.0计算时为1260元,员工该月工资为2100元
4、则员工请事假时,单位可以不支付其事假期间的工资,故每日按100元标准扣,并无违法。
5、换个角度来理解,如果按每日840/21=40元为标准来扣发,则员工全月请事假,单位难道只可以扣发840元,还要按照1260*0.8=1008元来支付其绩效工资(文中讲了绩效工资按1.2、1.0、0.8的系数分列),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6、结论:公司的做法并不违法。

pourl 发表于 2011-1-28 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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