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各位:这究竟要怎么办?
2010年9月17号 去劳动仲裁 仲裁请求如下 1.被申请人支付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即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2010年4月至8月份)的双倍工资即8320.39元 2.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10年3月至5月的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 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在试用期间少给的试用期工资1456元 4.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8月份工资即1291.03元 5.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080元事实与理由:A君于2010年3月1日到xx公司工作,从事财务处出纳工作。xx公司未与A君签订劳动合同,与A君口头约定制定的岗位分是180分,每一分的分值是12元,即转正工资为2160元/月,试用期为三个月,月薪为1000元,每月的20号发工资,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福利待遇。A君在2010年3月20号并没有收到xx浆纸有限公司发的工资。之后找人力企划处询问,才得知当月入职的员工工资要到下个月2010年4月20号(即2010年3月份的试用期全额工资1000元)才发!本人在2010年5月31号,递交转正申请表,经领导签字后转正,六月开始领取转正工资。但未见公司按之前与A君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满后马上签订劳动合同。直到A君在2010年8月13日递交辞职信和辞职申请表。经领导同意签字之后,按照公司程序办完离职交接手续,于2010年8月20日正式离职。当天离职离开公司,公司也没有当场结清还应支付给A君的8月份工资即1291.030元。2010年9月27日,仲裁裁决书判决如下:支持申请人的第一和第二项及第四项请求。2010年10月9日,公司不服,上诉!诉讼请求如下:1.取消需要加付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得双倍工资,2.取消补缴2010年3月至5月的试用期内的社会保险.2011年1月10日,一审的民事裁定书,如下需加付A君8320.39元的双倍工资,2.社保是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如果原告不服该仲裁裁决,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之内向劳动仲裁争议委员会所在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故本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问题如下:现今为止,公司还没有支付A君8月份的工资,及公司还没有补缴A君试用期内的保险,如果想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问这究竟要怎么办才好呢?PS:这算不算恶意欠薪呢?好像恶意欠薪将加付等额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标准为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如果要追加这赔偿金,又要怎么做才好呢? 谢谢!
本帖最后由 老蔡一碟 于 2011-1-31 01:53 编辑
帮顶下,应该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哦。至于追加补偿金,这个偶不知道。{:5_252:} 偶是来围观、学习的 回复 1楼 老蔡一碟 的帖子
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令的.具体的向劳动仲裁和法院咨询一下.
只是为什么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就一定要选择去仲裁呢?员工或许赢了这一次,但对其以后的职业发展是有负面影响,以后的企业看到该员工以前有仲裁记录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不敢用的.建议还是协商解决吧,跟HR多沟通,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帮忙顶下吧。不是很懂 申请强制执行:
1、 得在被告收到判决书15日以后,也就是判决生效以后才可以;
2、 强制执行法院会让您先垫付执行费用;
3、最理想的,需要你证明被告方有可执行的财产,当然公司的话一般这个没有问题。
赔偿金
根据最高院的法释三 针对此项,你得先申请劳动监察立案处理,作出行政决定后其不履行的,才可以申请法院,支持你的赔偿申请。 回复 5楼 疲倦的忧伤 的帖子
不到万不得而,谁都不想走到这一步的! 回复 8楼 老蔡一碟 的帖子
其实上了仲裁庭,对企业和员工双方都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实在不值得,不得不怀疑该企业的HR是否尽职或称职! 回复 7楼 TOHEY 的帖子
公司一审上诉只是根据劳动仲裁里面的几项请求去上诉的,所以就是说,仲裁裁决书是部分请求是是有效的,因为已经过了上诉期限!也就是说支付A君8月份工资和补缴试用期社保是已经生效的!要怎么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是不是先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那里先开生效通知书,然后才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
劳动仲裁裁决书已经在2010年9与人29日已经送达公司了,一审判决已经在2011年1月21日已经送达!不知道你是说那个判决书要等生效? PS:一审判决书里面写了如果不服是10日内,到中院上诉!
还有就XX公司是一间上市公司,在本地投资几十个亿开厂!绝对有有可执行的财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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