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新员工怀孕的小案例
首先申明,这是我工作中遇到的一个真实案例,仅仅觉得比较特别所以提出来给大家讨论,但并不代表公司不愿意承担员工三期该承担的责任,也不提倡企业逃避女职工应有的三期待遇。该案例最终处理结果双方均满意。公司新招聘一名女员工,职位部门经理,试用期三个月。该员工原来供职一家较大的民营集团担任销售部门经理,带领团队开辟过新市场,但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较大。我司是一家中等规模国企,在业内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原销售部门经理因财务审计时出现经济问题被迫离职。
入职2个月左右,该员工向前台打听公司假期的相关规定,无意中说到自己怀孕了。前台很快就把消息告诉了我。该女员工在公司统一提供的个人履历表上填写未婚。因为该员工年龄偏大,所以我在面试过程中曾专门问到结婚育子的问题,她很坚定的告诉过我2年内没有结婚计划。
当天下午,我约其进行了第一次谈话:公司内部有员工传言你怀孕的事情,据留存在人力资源部的信息,你未婚。所以我们想和你证实一下。如果确属谣言,公司将会协助你找出造谣之人。该员工很谈成的告诉我,她确实怀孕,并且于公司录入她三天后领证结婚。并从办公抽屉里拿出了结婚证原件。
请问,对于此种情况,公司如何处理比较合适?
补充说明:之前发帖有些情况没说清楚。补充一下,后查明该女员工入职前就已经怀孕,由于原公司工作压力太大,所以原公司给其一笔不菲的补偿金让其自愿离职。 本帖最后由 jspolaris 于 2011-2-14 15:51 编辑
这个就没有办法了,公司与员工做这样的约定本身就是违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应的。
只能说这个员工不太厚道,刚做了“承诺”,3天内就领证了。
如果其工作表现都很符合公司要求,那也没有必要做什么处理。 很期待看到下面如果解决的文章。 既然入职了,那公司也只能接受员工怀孕的事实。
从公司角度来说,公司只能与员工协商,向员工说明,该岗位不能长久空缺,员工请产假会影响到公司的业务,希望员工能主动辞职,公司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女职工结婚怀孕,理所应当具有其应有的权利,
为什么要处理?
楼主公司难道需要开除这位经理吗?{:5_252:} 作为Man:需要更多地关爱女人!作为HR:法律赋予员工享受的福利应无条件给予! 支持你的观点,作为HR,不能只做好人,也不应该做打手和恶人,应该在公司和员工层面找到合理平衡,该给予的就要给予。 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只能协商解决了.共同找一个可以接受的方法吧. 该员工不诚信、不厚道,建议采用以下办法解决:
按照公司的考核方案对其业绩和能力做出客观的评价,以确定今后该员工的去向;业绩好能力强找其谈话,讲明公司关于诚信的相关制度(间接警告),在原岗位留用,怀孕不能影响业绩和考核。业绩能力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给补偿,协商不成调换岗位加强考核,等三期结束解除。介于两者之间的斟酌处理。不知是否有满意
不错 可以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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