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cylliu 发表于 2011-2-14 20:41:11

员工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撞伤,单位要申请工伤认定吗

某员工在下班途中被一机动车撞伤骨折了,对方(机动车)全责,目前产生的手术医疗费就5W,估计恢复期至少要半年,打算向对方提出交通事故赔偿,另外,还听说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理赔不能重复享受。
请问单位还要不要在30天内帮其申请工伤认定理赔?申请工伤认定的话,单位要承担哪些义务?若不申请的话,对单位又有何不利?请专业人士指点,谢谢!

陌上雪 发表于 2011-2-14 20:48:43

要申请工伤,请参考最新工伤管理条例。

交通事故理赔与工伤赔偿可以重复获得。
员工一年内也有权利自行去申请。

望天的孩子 发表于 2011-2-15 09:45:52

应该要在30日内去给员工申报工伤的。交通事故理赔和工伤赔偿不能重复获得是指医疗费用这块,每笔费用只有一张发票,当然只能报一次。
交通事故无法赔偿的部分,可以去申请工伤赔偿的。如果工伤认定下来的话,还可以申请工伤登记鉴定,获得其他赔偿的。

HR剑客 发表于 2011-2-15 09:58:00

這類工傷的申報截止日期是:自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之日30天內;
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賠償可以同時享受,先處理交通事故,再處理工傷事故。

jiaqiangli 发表于 2011-2-15 10:02:20

拜读了,请各位专家接着讨论

好天了 发表于 2011-2-15 14:03:20

我公司同事也遇到了跟楼主一样的情况,机动车伤害,对方全责,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象这样的情况是属于工伤的。我们这位同事如果治好了进行鉴定的话,不是10级就是9级。后续应该会牵涉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给付(离职时单位给付的)。问题是我们还没给他买社保。
如果公司不进行工伤认定,个人也可以去认定,个人认定后,应由社保承担的就全部由公司承担了。
本帖最后由 好天了 于 2011-2-15 14:08 编辑

本帖最后由 好天了 于 2011-2-15 14:12 编辑

cycylliu 发表于 2011-2-20 20:43:51

非常感谢大家的交流和指点,学习啦。我们比楼上这位前辈好点,已为其买过综保了,本周就在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这也是保障员工应有的权益,企业应该做的,呵呵~~,另外,她合同期到今年6月30日为止,若医疗期结束后,她仍无法胜任原岗位需终止合同的话,请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何标准支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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