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死亡,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发给谁
请教各位:单位在职员工死亡,其爱人已先于其亡故,该职工有一个成年儿子,有一父亲(父亲有退休金);请问该员工死后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由谁领取?其父亲可以得到部分费用吗?另外该员工的养老、医疗、公积金个人帐户退回的钱又该如何分配呢?
不论给谁,叫他们签收下,自行分配,这并不是给他们个人的。
其他的应该是他们亲属自己办理吧, 我觉得应按继承权的顺序来确定吧。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已过世,那么应由子女来签收。 怎么分是他们的家务事吧 继承权的顺序来确定,領取社保相關費用后,以“職工死亡”社保關系終止,公積金可以由其家屬辦理提取。 这个好像是公司发放给家属就OK了吧,其他的事应该有家属内部人员协调吧 {:5_257:}{:5_257:}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应由用人单位出。发给生前供养人。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