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啦09] — 那些办公室的权术
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在我前任的一家台资公司,有一天早上,司机拿着出车申请单给我,说一名台籍去分公司上班要用车,这名台籍住在总部公司、每天早上由司机送到分公司,晚上再由司机去接回。但公司规定,即便是如此例行的用车,也应填写出车申请并报批准,因为是台籍,按照惯例由值勤的司机代为填写出车申请。司机把出车申请单拿给我后,我毫不犹豫地批准了。不一会,公司副总经理下楼看到一辆车出去了,问我:x经理:刚刚小A(司机)的出车是谁批准的?我答:是我。 不料副总质问说:你怎么可以批准?我不是说过吗,出车必须我批准才行。我不卑不亢地说:那你没有跟我说,我不知道(以往出车批准是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就可以的)。副总似乎听出了我话中的不悦,说:那我再说一次,出车单必须经我批准才行。我答:好,那我了解了。 时隔不久,公司发生一起严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市安全监察大队来公司调查后,决定开出2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并且经办人员来送罚款单据时特意跟我说:这个数额比较大,我不让你为难,你去请你们副总经理来签收吧。我本就不打算签收,这样就更合乎我意了,我随即去请副总,不一会儿,副总拿着那张罚款单给我,让我签。大家说,我该怎么做?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1-2-17 08:45 编辑
是我点的你
是我点的你
是我点的你 我不知道,既然是过去了,那你告诉我们你怎么做的? 市安全监察大队的经办人要求副总经理级以上的领导签字,我的分量不够。 回复 2楼 摇曳的葵 的帖子
哈哈,提醒的好 低调低调~~~{:5_257:} 人怕点名那啥怕壮,韭菜两样都沾上。。。。
我决定下班回去酝酿我的文艺细胞(咳咳~~上班时间,韭菜是认真工作的好筒子。。。)
明天献上俺的“心路历程”(够酸了吧),嘿嘿{:5_228:} 直接盖章完事了吧,谁不都想在罚单上签字。 "市安全监察大队的经办人要求副总经理级以上的领导签字,我的分量不够。 "
誰签的派车单那就由谁签罗!总不能没出事没我的事,出事了就我的事吧,权力必须和责任挂钩!
直接告诉分管副总,出车单都需要您签字,这张罚单如果我签字的话,
好像就有点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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